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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多家小区相继出现物业公司撤走

上饶晚报  2015-01-08 10:46

近,上饶多家小区相继出现物业公司撤走,导致停水停电、垃圾无人管等现象,让住户叫苦不迭。

A、 香樟花园小区内水电全断 卫生环境一片狼藉

1月4日,市民黄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居住的香樟花园由于物业到期撤走,出现了断水、断电的现象。

1月5日上午,记者在小区内发现,小区绿地上到处都是没有清理的树叶、垃圾,十分杂乱。小区门口的物业值班室人去楼空,里面杂乱。

住户郑女士称,在物业没撤走前,物业管理就有很大问题。 “近,物业一直说很多业主物业费没交,管理不到位。在2014年12月31日物业撤走后,小区内的路灯、楼道灯一直没有亮过,水也在1月4日停了一天,经过了多方调解才得以恢复。我觉得,我们这个小区太乱了,真不知道以后怎么办。”

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的江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物业问题非常复杂,小区验收时自来水公司等部门没有参与进来,从而导致了小区水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小区居民用水表和小区总水表费用差距过大,小区水管爆裂更是十分平常,以前有过一个月内爆过42次的记录。由于水管经常爆裂,浪费了大量的水,这是与物业的主要纠纷点,对此,我们提出过‘一户一表’的收费方法,但一直没能实现。”

记者从稼轩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小区水费从两方面收取,一个是居民生活用水,一个是水管爆裂所浪费的水。自来水总表数额与业主家中的分表总和差距非常大,超出的部分,物业与业主都不愿意承担,久而久之,矛盾越来越大,很多人开始拒交物业费

B、75万物业费迟迟收不到 合同到期物业公司停止服务

1月6日,记者联系到上饶市天正物业公司陈总了解到,香樟花园小区自2006年开始入驻,有926户业主及40余家商铺。当年,天正物业便与开发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012年又单独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2014年12月31日,物业合同已经到期,2015年1月1日起便不再提供物业服务。2014年11月,该公司已经以口头、书面的形式告知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

陈总说:“这些年,大约80%的业主存在拖欠、未交物业费的现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小区业主共拖欠75万元物业费。所以合同到期后,我们无奈只好停止服务。现在我们还在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他们希望我们再服务三个月,直到选聘到新的物业公司接手。我们正在考虑。但一定要准时缴纳物业费。”

对于水电被停一事,陈总说,水是市自来水公司停的,截至2014年12月底,小区累计欠市自来水公司水费35万元;至于停电问题,因收不到大部分物业费,只好停止为楼道、电梯以及路灯提供电力服务。但1月4日晚上,通过各部门的协商还是恢复了小区的供水。

C 、三江花苑业主不满服务 接连赶走两家物业公司

另一边,记者了解到,同样因为业主不满服务、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激化,三江花苑业主已接连赶走了两家物业公司。

1月6日,三江花苑小区居民徐女士告诉记者:“近段时间我们已经换了两家物业公司了,前两个月,新来的物业公司也撤走了,现在的卫生保洁工作由居委会接收。刚开始业主都按时交物业费,后来小区频频发生盗窃案,业主认为是由于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的,就开始拖欠物业费。据我所知,大约80%的业主都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被迫撤离。”随后记者向杨家湖社区居委会汤主任证实了这一情况。

D、根据管理条例 物业撤走需提前告知

年末,不少物业公司因合同到期撤走,而小区业主却来不及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按《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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