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8月13日,上饶经开区开出首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相关当事人被罚款500元。
近日,上饶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街道、区住保中心、城管局、交警大队、社区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开展了消防通道畅通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整治工作。
在美地印象小区66栋楼下,有20多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导致通道不畅,而在66栋门口已然建好了一排户外电动车停车棚。据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多次上门入户宣传电动车不能室内停放及充电,但是业主置若罔闻,社区打算在5栋户外由社区出资建设公共停车棚,部分业主不同意,执意要停放在室内。
在行动过程中,陆陆续续有业主收到通知下楼将电动车移出楼道,并表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决不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

仅在美地印象小区66栋1单元,执法人员就劝离电动车13辆、机动车17辆,拖移电动车9辆、机动车5辆。执法人员对违规的违法行为人做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加强对内部的管理。这也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后,上饶经开区开出首例高层民用建筑罚单。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